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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大學英語文能力檢定標準實施辦法
相關法規
國立臺南大學英語文能力檢定標準實施辦法
國立臺南大學英語文能力檢定標準實施辦法

96年 4月 25日 95學年度第 2學期第 2次教務會議通過

97年 11月 12日 97學年度第 1學期第 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98年 12月 2日 98學年度第 1學期第 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0年 11月 9日 100學年度第 1學期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3 年 11 月 12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4 年 11 月 11 日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4 年 11 月 11 日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9年 5月 6日 108學年度第 2學期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10 年 5 月 5 日 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教務會議 修正通過

111 年 10 月 19 日 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教務會議修正後通過

113 年 4 月 10 日 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教務會議修正後通過

第一條 國立臺南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確保本國籍學生英語文能力之水準,特訂定 「英語文能力檢定標準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自 96 學年度起經本校錄取正規學制(不含進修學制各類專 班)之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惟境外生、身心障礙學生及入學報到時已 年滿50 歲學生之英語文能力檢定,得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學士班學生於入學後或入學前近三年內(係為入學開學日前 36 個月內)達到以 下檢核標準之一或其它同等級標準者則視為通過。

一、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級初試。

二、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CSEPT180)(含)以上。

三、紙筆托福測驗(TOEFL ITP) 457(含)以上。

四、網路托福測驗(TOEFL iBT) 50(含)以上。

五、國際英語語文測驗(IELTS) 4.0 級(含)以上。

六、劍橋國際英語認證(Cambridge Main Suite) PET(含)以上。
七、TOEIC 多益測驗 550(含)以上。

八、全民網路英語能力檢定(NETPAW)中級(含)以上。
九、外語能力測驗 (FLPT-English)總分 195(含)以上。

十、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 ALTE) Level 2(含)以上。

十一、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檢測(Linguaskill Business) )、實用英語檢測(Linguaskill General) 140 以上。

十二、臺南大學英語試辦檢定測驗 550(含)以上。

第四條 碩士班學生於入學後或入學前近三年內(係為入學開學日前 36 個月內)達到以 下檢核標準之一或其它同等級標準者則視為通過。

一、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GEPT)中級複試。

二、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CSEPT240(含)以上。

三、紙筆托福測驗(TOEFL ITP)500(含)以上。

四、網路托福測驗(TOEFL iBT) 61(含)以上。

五、國際英語語文測驗(IELTS) 5.5 級(含)以上。

六、劍橋國際英語認證(Cambridge Main Suite) FCE(含)以上。

七、多益測驗(TOEIC)650(含)以上。

八、全民網路英語能力檢定(NETPAW)中高級(含)以上。

九、外語能力測驗 (FLPT-English)總分 220(含)以上。

十、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 ALTE) Level 3(含)以上。

十一、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檢測(Linguaskill Business)、實用英語檢測(Linguaskill General) 150 以上。

十二、臺南大學英語試辦檢定測驗 650(含)以上。

第五條 博士班學生於入學後或入學前近三年內(係為入學開學日前 36 個月內)達到以下 檢核標準之一或其它同等級標準者則視為通過。

一、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GEPT) 中高級初試。

二、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CSEPT)330(含)以上。

三、紙筆托福測驗(TOEFL ITP)550(含)以上。

四、網路托福測驗(TOEFL iBT) 80(含)以上。

五、國際英語語文測驗(IELTS) 6.0 級(含)以上。

六、劍橋國際英語認證(Cambridge Main Suite) FCE(含)以上。

七、多益測驗(TOEIC)750(含)以上。

八、全民網路英語能力檢定(NETPAW)中高級(含)以上。
九、外語能力測驗 (FLPT-English)總分 240(含)以上。

十、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 ALTE) Level 3(含)以上。

十一、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檢測(Linguaskill Business) )、實用英語檢測(Linguaskill General) 160 以上。

十二、臺南大學英語試辦檢定測驗 750(含)以上。

第六條 通過第三條規定之學士班學生、第四條規定之碩士班學生、第五條規定之博士班 學生,須持入學後或入學前近三年內(係為入學開學日前 36 個月內)通過檢測之相關 證明文件至系所辦理檢核。

第七條 各學制入學後,英文檢定成績未通過第三條規定之學士班學生、未通過第四條規 定之碩士班學生,以及未通過第五條規定之博士班學生,需修習本校所開設『英 語加強班』之課程,且所修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修畢課程成績及格者,視同通 過(學士班學生及格成績為 60 分,博、碩士班學生及格分數為 70 分)。

前項課程為 0 學分 2 小時,須以實際授課時數繳交學分費,收費標準比照文學院 課程之收費標準,但低收入戶學生得免費上課。

第八條 本校各系所得訂更嚴格之標準。

第九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簽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