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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加強班

課程主旨
111年度暑期「英語加強班」(以下簡稱本班)申請修課期間為 111年5月23日(一)上午9時至111年6月24日(五)下午5時止(逾時恕不受理),至本校【學生系統】申請修課。
公告事項
- 申請資格:96學年度起入學之大學部、碩博士班學生,各學制入學後曾參加本校「英語文能力檢定標準實施辦法」規定之各類英語文能力檢定考試而檢定未通過者。
- 分班公告於第1週開課前一天公告於學校及語文中心首頁,請隨時注意公告及最新訊息。
- 上課方式:學士班、研究所以分班上課為原則;人數不足則不開班。
- 申請時間:111年5月23日上午9時至111年6月24日下午5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 申請方式:請先繳交檢定未通過之英語能力檢定成績單正本至系所辦公室登錄後,自行上網至本校【學生系統】申請修課。
- 若學生連續選修2學期英語加強班,每學期缺課累計達全學期授課總時數三分之一者(即每學期缺課逾(含)12小時者),則下一學期不得選修英語加強班。
- 各學制排課時段分二班次(星期二、四),時間為如下所示,請擇一班次修課。
- 上課時間:(共36小時)
- 單一階段選課:申請修課期間,可自由加、退申請,但申請日期截止後,不得再加退選或更換上課班次。
- 修畢課程成績及格者,視同通過;學士班學生及格分數為60分,碩博士班研究生及格分數為70分。期末總成績未通過之學生,須再次修課或自行參加校外檢定,以達學校英語文能力標準。
- 本班按本校行事曆上課;各項事宜更動,於學校網頁公布。請同學隨時留意本校最新消息、語文中心網頁及stumail信箱。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颱風天災等,依照政府人事行政總處之公布停課,當週擇期補課。